孤光残影

【冬叉】一个好人(雇佣兵AU,短,不是很虐,一发完)

【冬叉】一个好人(雇佣兵AU,短,不是很虐,一发完)

 

(我还想再出息一把……小李子演的那个《血钻石》好震撼啊……)

 

途径被反叛军屠戮过的村庄,巴恩斯握紧了手里的狙击步枪。

视野所及之处皆是犹如地狱般的景象,泥土浸透了血液的颜色紧紧裹住车轮。高温将尸臭蒸腾到腐败的空气中,令很多身经百战的老兵都扒着装甲车的车窗狂吐不止。巴恩斯的胃袋也在翻腾,颠簸的车身将呕吐的欲望无限放大,他终归是没能扛住,和其他几十个战友一样把早餐倒了出去。

这没什么丢人的,但凡还有一丝人性尚存就不可能不被这一切所震撼。抹掉嘴角的污物,他抽出烟盒弹出一根点上,叼在嘴里任由燃烧点缓缓爬升。被派驻到海外之前他还和史蒂夫炫耀,说自己要去的塞拉利昂比对方要去的伊拉克不知道强几百倍——广袤的非洲稀树草原和中东地区的漫漫黄沙天差地别。更别提和穆斯林那些裹得就剩两只眼睛的娘们比起来,火辣性感的非洲妞穿片树叶就敢出门。

可惜这一切都是美好的幻想。初到塞拉利昂的前几个月,巴恩斯曾亲眼目睹了那些可怜的女性被反叛军们残忍对待的下场。维和部队的战地医院里每天都有难民死去,女人,孩子,焚烧黑色尸袋所产生的刺鼻气味到现在也挥之不去。

“这是非洲,这是地狱,上帝早已放弃了这片土地。”

随军的牧师为亡魂们诵读圣经愿他们安息,但他自己的内心却无法平静。起初巴恩斯感到愤怒,他无法想象反叛军为何能残忍到对襁褓中的婴儿下手。可等他看到从被他们击垮的反叛军据点搜出的钻石和黄金,顿时了解到人性是如何被扭曲到如此地步。

晶莹剔透的原石和沉甸甸的金沙会为反叛军换来更高端的武器,用以对抗他们这些来自发达国家的维和士兵,甚至连十一二岁的儿童兵都至少能人手一把AK47。他和战友都无法对那些孩子下手,尽管黑洞洞的枪口就指着他们。直到战友被孩子们手里的武器击倒,滚烫的鲜血沾满双手,他才意识到眼前的这些孩子早已成为恶魔的使徒。

但他无法说服自己射杀一个还没有车门高的孩子,他放下武器,闭上眼睛。枪声响起时他的左臂一热,尖锐的疼痛迅速扩散,他不记得自己有没有嚎叫,昏迷前最后的记忆停留在一个身穿法国雇佣军兵团作战服的背影上。

丢了左臂在南非的医院里躺了半年,接上假肢后巴恩斯重返军营,把上级提供的荣誉退伍建议书卷上烟丝抽了个干净。几番辗转,他打听到那个救了他的人目前驻扎在塞拉利昂和几内亚接壤的边境,和上面要了一周的假,他脱下军装换上便服,驱车前往对方所在的地方。

 

布洛克·朗姆洛是个典型的雇佣兵,为钱卖命的那种。很多国家不愿牺牲本国士兵的性命来介入他国内战就花钱雇人参加维和行动,一方面保证了在国际上的脸面,一方面又不至于引发国内的民众产生抵触情绪。所以尽管朗姆洛所在的部队名为“法国雇佣兵军团”,但其实里面一个法国人都没有。

朗姆洛是土生土长的纽约人,意大利裔,说话是地道的纽约下城区口音。以前在海军陆战队服役,后来发现法国人给的价码更值得他流血流汗就干起了雇佣兵。

“你是我见过最傻的人。”喝着口感辛辣的棕榈酒,朗姆洛面对千里迢迢找上门就为说句“谢谢”的巴恩斯嗤之以鼻,“像你这种人就该拍拍屁股回家,留在这鬼地方就他妈注定要吃枪子。”

尽管已经到非洲两年了,但巴恩斯还是喝不惯棕榈酒,他放下手里的酒壶,斟酌片刻后谨慎地问:“你后来……杀了那孩子?”

“别问,知道的越少越不至于被折磨到精神分裂。”朗姆洛点上根雪茄,冲他脸上呼出一口烟雾,笑道:“前提是你能活到那时候。”

迎着渐沉的日光,巴恩斯的视线凝固在那双看似满不在乎实际上却隐藏了不知多少罪恶感的金棕色眸子。他摇摇头,长长叹息一声。有的人可以把罪恶感屏蔽在大脑控制情绪的区域之外,这并不代表冷血,只不过是一种生存之道。巴恩斯正试着让自己学会这种技能,不然就会像朗姆洛说的那样,早晚被折磨到精神分裂。

“你是正规编制,对么?”朗姆洛将手中的雪茄放到烟灰缸上架住,等它自然熄灭——这是优质雪茄的特性,不吸就不继续燃烧,裹在烟头上厚厚的烟灰会阻隔氧气——他有享受上等货的条件,法国国防部可比五角大楼大方。

“恩,海豹突击队。”巴恩斯点点头,虽然他今天没穿制服,但那天朗姆洛救他时他是全副武装的。

“尼克·弗瑞还是老样子?”

“你认识他?”

“老子在海豹突击队服役的时候,你他妈还在幼儿园里扯小姑娘的裙子。”

“你六十了?”

“滚蛋!”朗姆洛抬脚踹了下桌子腿,“兔崽子,老子有他妈那么老?”

巴恩斯抬起铁手攥住摇晃着的酒壶,笑着说:“开个玩笑,你看起来顶多四十。”

目光在钢铁手掌上稍作停留,朗姆洛略显不自在地向后胡撸了一把头顶。“值么?”他嘀咕了一句,倒是没指望得到巴恩斯的答案。“肯定没人等你活着回去,兔崽子,我替你感到抱歉。”

“确实,我父母都不在了,就一个妹妹也已经嫁人。”巴恩斯听出来一点调侃的意味,但他并不介意。

朗姆洛的眼神骤然凝重起来:“记着,兔崽子,别拿你在文明社会里培养出来的价值观来衡量这片未开化的土地,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不会有人因你为了保命而杀掉一个孩子就谴责你。再说那些小畜生也不是孩子了,他们是战士,杀人的机器。”

用铁手敲了敲胸口的位置,巴恩斯摇摇头。

“那你就躺在操蛋的良心上,等自己的棺材被盖上国旗然后葬进阿灵顿公墓。”朗姆洛轻嗤一声,“当好人的成本太高,你不能指望每一次被那些小畜生用枪指着脑袋时,我他妈正好在你方圆五米的范围之内。”

“你就是个好人。”巴恩斯诚恳地说道。

朗姆洛的眼神飘忽了一下,嘴角下沉:“我他妈当然不是!”

“当个好人没什么可害羞的。”

“你要是今天晚上想和狮子睡一起,就尽管继续说。”

巴恩斯默默地笑着,和被夕阳余辉将脸颊染红的朗姆洛继续喝酒。

 

时隔两年,巴恩斯在一片刚刚被他们从反叛军手里夺回来的区域里又碰到了朗姆洛所在的部队。他一开始没认出朗姆洛,对方被融化的左脸触目惊心。

“你要是再他妈不错眼珠的盯着老子,老子就他妈在这把你上了!”朗姆洛的语气十分暴躁,侧过身试图隐藏住毁容的左脸。

“发生了什么事?”巴恩斯空下手扳过他的脸,眉间的沟壑深深皱起,“火焰喷射器?”

“你他妈到底打没打过仗!?被那玩意喷了我还能活?!”不耐烦地推开脸上的手,朗姆洛掏出根烟点上,抽了两口语气稍有缓和,“在凯内马遭遇到反叛军的重火力部队,一枚火箭炮轰塌了我所处的狙击点,操他的,豆腐一样的楼板拍身上还他妈挺疼。”

“听起来比火焰喷射器厉害。”

巴恩斯再次抬起被朗姆洛嫌弃的右手,轻轻抚摸他紧绷着的嘴角,而这一次朗姆洛并没有拒绝。断掉的神经让他只能感觉到巴恩斯的手所产生的麻木触感,血肉之躯的温度却已无法传递给他,也无从感知到指尖的颤抖。

“我一直在想你。”巴恩斯说,“我又去过一次你们驻扎的营地,可惜你们已经离开了。我试着通过大使馆找你,但你们部队的上级拒绝向我提供你的联系方式。”

他们身处朗姆洛的高级指挥官单人营帐里,外面是嘈杂的人声和车轮碾过的轰鸣,乱糟糟的就像朗姆洛的大脑。如果这时候有个愣头愣脑的下级士兵闯进来,保证会看到自家指挥官被含情脉脉地望着。遇到这种事朗姆洛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人踢出去,并用枪指着下级的脑袋让他对此保持沉默,把看到的一切都带进棺材里去。

事实上,感觉并没有那么坏,朗姆洛承认。毁容并不是一件特别令他纠结的事情,但他不可能无视所有人异样的眼光。而这个兔崽子非但没有对他另眼相看还他妈直勾勾地对着他这张脸告白,很大程度上的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等等,他刚才是不是说过“老子就他妈在这把你上了”之类的胡话?

巴恩斯吻了他,代价是脸上挨了一拳。朗姆洛打的并不认真,他的目的是提醒这兔崽子到底谁他妈说了算。然后他主动继续了那个吻,很快就热烈到不得不进行下一步。沾满红土的靴子踩脏了行军床,朗姆洛发誓要是被他妈下级撞见自己是下面那个,保证先杀了巴恩斯再自杀。

两边的部队都驻扎了约一周的时间,巴恩斯每晚熄灯后都会溜进雇佣兵军团的营地——朗姆洛给了他一张临时通行证,让他不至于黑灯瞎火的被轰成筛子。行军床被折腾塌了两张,朗姆洛表示如果再他妈让他去后勤处领第四张行军床,一定会让巴恩斯搂着狮子睡觉。

巴恩斯从来不觉得搂着狮子会比搂着朗姆洛危险,但他并不准备尝试。后来他把防水布铺在红土地上,等完事之后掀开防水布,他发现地上印出了朗姆洛屁股的形状。为此他笑了足有十分钟,怎么都停不下来,险些被朗姆洛掐死。

部队开拔之前他们互留了联系方式,虽然不知道下一次重聚会是何时,但巴恩斯坚信他们总有一天能真正的在一起。

 

钻石矿区是反叛军重点控制的地区,附近村庄里的人要么被杀要么沦为他们开采钻石的奴隶。仿佛历史倒退一般,曾经的塞拉利昂是最大的奴隶出口国,但至少那时候奴役他们的是欧洲人或者美国人,现如今却是他们自己的同胞。

经过如地狱般的村庄后,巴恩斯所在的部队将控制矿区的反叛军剿灭。面对工棚里摊了一桌子的钻石原石,几乎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私分战利品并不是新鲜事,在这个见鬼的地方卖了多年命,许多人的灵魂都或多或少的被侵蚀,巴恩斯是少有的几个可以对这些价值连城的东西可以视而不见的人。

将原石拢进布袋,巴恩斯顶着战友们充满敌意的目光走出工棚,把布袋交到了指挥官手里。他只顾着汇报战况,全然没注意到指挥官眼中流露出的贪婪。当他记起朗姆洛说的那句“当好人成本太高”时,脸上已经被昔日的战友用枕头死死捂住。

指挥官和知情的几个人私分了原石,并决定牺牲掉他这个极有可能会向上面报告的人。巴恩斯搞不清有多少双手压住了自己的腿和身体,缺乏氧气的大脑让他本能的挥起铁拳。骨骼断裂的声音和咒骂声一同响起,曾经一同出生入死的战友将他视作敌人般拳打脚踢。巴恩斯奋力反抗,在指挥官配枪的子弹打中他的脑袋之前,他大概干掉了三个或者四个。

那些人丢下垂死的他消失在丛林深处,具体后来那些人到底有没有被抓到巴恩斯并不知道,他醒来之后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了。过去的一切都被那颗子弹从他的大脑中抹去,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就只是每天对着疗养院病房里空荡荡的墙壁发呆。

史蒂夫利用休假回国的机会去疗养院看他,面对从小一起长大的老伙计,巴恩斯的眼神却始终空荡荡的。妹妹想要把他从疗养院接回到自己家里照顾,但巴恩斯却说什么也不肯走。比起一个陌生女人的家,毫无生气的病房是唯一能让他感到安全的区域。

他像个初生的婴儿一样从头学习一切生活技能,铁手捏弯了不知道多少把勺子。他的语言功能受损,只能简单地发出一些单词来表达自己的需求。曾经的“锅盖头”长得半长,发尾盖住他的脖子也掩盖住了术后的刀疤。他总是无意识地叨念着一串毫无意义的数字,照顾他的护士费了好大的劲才分辨出那些数字,写下来之后发现也不是个电话号码,于是便不再深究。

如果护士参过军,她就会知道那是卫星电话的号段。

自从巴恩斯清醒后晚上从不睡觉,只有白天才会在公共区域找个地方缩着睡一会。医生认为他潜意识里还记得自己遇袭的情况,所以对夜晚产生了恐惧。那些消失的记忆会在他梦中重现,不止一次的,他突然惊醒然后狠命地掐路过身边人的脖子。医生和他的妹妹谈过,说继续这样下去就只能把他送到精神病院里,疗养院没有能力制止他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爆发的情绪。

妹妹在医生的办公室里哭了很久。她想不通,哥哥明明是个英雄为何最后却落到了如此的下场,要被关到精神病院里和那些真正的疯子一起度过余生。更不公平的是,那几个袭击巴恩斯的人最终也没被找到,大概早已逃离了非洲,用那些带血的钻石换来的钱逍遥法外。

走出医生的办公室,妹妹看着缩在草地长凳上睡成一团的巴恩斯,忍不住再次泪流满面。模糊的视线中闯入一个陌生的身影,那人坐到巴恩斯脚边,低头在睡熟的人耳边低语了几句。抬头对上女人不解的目光,他抬起手放在嘴唇上轻轻嘘了一下。

“让他睡。”

金棕色的眸子里流露出善意,那人向她保证。

“我已结束他所有的噩梦。”

 

END

 

我就是个没出息的……虐不起来…… @施雪 

不知道最后那一句话代表叉叔把那些人渣都干掉的意思你们能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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